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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房地产"四证"皆无违法动建房地产 长乐多部门责令停建

转载 2013/01/17 09:20:49 发布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长乐新闻编辑 367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长乐新闻讯:福建泰禾房地产公司在连土地款还未交全、“四证”皆无、严重违反《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的情况下居然在长乐市首占镇上洋村进行动建,开发房地产项目。长乐市建设局多次前往责令停建,而泰禾仍继续抢建。1月14日,该市建设局联合市执法局,将其制止,并表示如再发现其抢建,将加大惩处力度,坚决刹住。

  违建工地位于首占镇上洋村。这里原是田地,经有关部门批准,这块近100亩的农用地被转为其他建设用地后,长乐市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8月29日通过挂牌公开出让,被泰禾公司竞买而得。当时,长乐市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要求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不得随意超前进行。

  上月中旬,记者接到上洋村村民投诉,反映泰禾房地产在没有任何手续下竟敢动建,且已打了几百根桩。上月25日,记者前往施工现场,看到八、九台打钻机正在作业,机声轰鸣,已打好的桩柱约五、六百根。记者在现场请施工人员出示相关开工等证件,他们称这是在试桩,不必要什么证件。而记者从建筑行业了解到,正式动建前只允许试2-3根桩。随后长乐市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业科等先后前往工地察看,责令他们应予停建,后来下发了《责令违法建筑停建书》,然而,泰禾公司停了一两天后又开始动建。

  在现场,上洋村多位村民告诉记者,至今泰禾地产才付50%土地出让金,不少村民还未拿到补偿款,连这最起码的要件还未具备,泰禾怎能这样先动建。

  记者随后从长乐市城乡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到,泰禾房地产土地出让金至今还有2.8亿元未付,土地使用证还未领,连建筑总平面审批还未通过。此外,方案文本审批,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也还未颁发。相关部门表示,泰禾如此做法严重违法,是不允许的,应依法予以制止。

  1月14日,长乐市建设局联合市执法局,将其制止,并表示如再发现其抢建,将加大惩处力度,坚决刹住。

  记者多次与泰禾集团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挂电话、发信息,没有得到回应。违建被制止后,当地许多村民对能否彻底制止住,职能部门的巡查和监管会不会“走过场”表示担忧。对此,长乐市建设局卓国鸿局长向记者表示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和督察力度,严明执法,规范建筑业市场秩序,几个部门合力坚决刹住这种顶风违建的行为。该局建筑业科李如杰科长表示,如果发现泰禾房地产还有违建,欢迎广大群众举报监督。

  记者就此咨询了省住建厅相关人士,他表示,无证擅自动建,不但要责令停建,还要视情况依法严肃处罚。本报将对此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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