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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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4/04/23 11:00:54 发布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长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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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新闻讯:《福建省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管理规定》对保护区范围作了调整,明确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范围为从立桩礁正西3612米开始,折向正南3914米到达梅花五显鼻二级渔港外扩500米界线,转沿长乐市梅花镇东侧沿线至江田镇海螺塔以东1 0米等深线附近的海域,总面积20697公顷。为加强对海蚌亲体和苗种资源的保护,在保护区内南、北各划定一个重点增殖保护区,在重点增殖保护区实行常年禁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