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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查处2起非法转让集体土地、非法占用土地问题

转载 长乐网CEO2015/07/18 16:48:22 发布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长乐网 241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长乐新闻讯:近日,长乐市纪委对2起非法转让集体土地、非法占用土地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经查,2009年10月至2012年3月,长乐市江田镇克明村村委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出售村集体土地12294平方米(约18.44亩)给本村及外村人建房,并收取土地基础设施配套费712680元入村财务账,时任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陈云彬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报账员陈仁坦负有责任,其行为分别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此外,陈云彬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占用耕地693平方米用于个人生产经营活动,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日前,长乐市纪委分别给予陈云彬、陈仁坦开除党籍处分。

2009年4月至2011年4月,时任长乐市玉田镇长青村党支部书记陈丽明、村委会主任刘国涛,对本村村民未经审批搭建厂房行为不仅没有坚决制止,还参与合伙违章搭建厂房,非法占用耕地560平方米,其行为分别构成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日前,长乐市纪委分别给予陈丽明、刘国涛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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