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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长乐新一届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开始申报

转载 长乐网CEO2015/08/13 18:55:08 发布 来源:长乐新闻网 作者:长乐网 195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长乐新闻讯:近日从长乐市委文明办获悉,新一届全国(含培育对象)、省级、福州市级、长乐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申报开始。福州市级及以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景区)申报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至8月21日;长乐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申报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9月15日。

申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包括中直、省外、省直(党建关系隶属于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的除外)驻长乐的单位,向市委文明办申报;申报文明学校的须同时向市委文明办和市教工委申报;申报文明风景旅游区的须同时向市委文明办和旅游局申报。

据悉,各申报单位须严格按对应的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评活动,确认是否符合创建标准和规定的申报条件。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委文明办提交申报表(一式3份),由文明办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不再补报。

值得注意的是,各申报单位在选择申报级别时,全国培育对象和省级可以同时申报,但是省级和福州市级、福州市级和长乐市级不能同时申报,申报省级的自然具备参评福州市级的资格,申报福州市级的自然具备参评长乐市级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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