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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长乐全市幼儿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转载 长乐网CEO2015/08/28 09:51:05 发布 来源:吴航乡情 作者:长乐网 204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广大群众、各位幼儿家长: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接受学前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选择。为让幼儿得到正规良好的学前教育,保护幼儿安全、快乐、健康成长,我们在此发出倡议:

一、请家长不要把幼儿送到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无证幼儿园就读。

举办民办幼儿园须符合幼儿园办学条件,经教育部门依法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由教育部门纳入日常教学业务指导和安全监管,未经审批的均属于无证幼儿园。

开学在即,一些无证幼儿园非法招生,扰乱了正常的学前教育秩序。这些无证园不符合幼儿园办学条件,从业人员素质不达标、教育教学不规范,办学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缺乏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你的孩子若在无证幼儿园入园,孩子的安全及保教质量都得不到保障,一旦出现退费纠纷,安全事故等权益问题,教育主管部门难以保障您的维权诉求。为此,我们恳切希望广大家长,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请自觉拒绝送您的孩子上无证幼儿园。

二、请家长朋友们认真甄别您选择入读的幼儿园的办学资格。

目前社会上除了暗中办学、躲避监管的“黑园”之外,还存在个别托管机构或教育咨询机构冒充幼儿园违规办学的现象,为防止上当受骗,当您在为幼儿选择幼儿园时,请不要忘记查询一下该园是否具有教育部门颁发的有效《办学许可证》。教育部门要求民办幼儿园“亮证办学”,您可到园内咨询查看,也可登陆“长乐教育信息网” http://www.cljy.cn/index.htm查询,或拨打教育局相关科室电话查询(电话:0591-28937377)。截至2015年8月25日,全市持有有效《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共58所,我们在此公布名单(详见附件),敬告家长朋友,凡在名单之外的幼儿园,目前均属于无证幼儿园。

三、请广大市民共同加入到“抵制无证幼儿园”的行动中。

当前,我市学前教育发展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群众的期待,“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依然存在,因此,社会上一部分法律意识淡薄的经营者,就产生了偷办无证幼儿园非法牟利的错误想法。为规范我市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消除社会安全隐患,我们在联合打击无证幼儿园的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从我做起,遵纪守法,不举办无证幼儿园,也希望您积极向教育局相关科室提供线索,举报无证办学行为(举报电话:0591-28937377)。

广大家长、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参与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幼儿健康成长撑起一片广阔的蓝天。

长乐市教育局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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