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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10月12日公开公告出让2幅住宅用地

转载 2012/09/25 08:58:47 发布 来源:长乐市国土资源局 作者:长乐新闻编辑 125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长国土让[2012]1(改)号)
长国土让[2012]1(改)号    2012-9-21

  长乐新闻讯:经长乐市人民政府批准,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01日至2012年10月10日到长乐市国土资源局5楼工程管理科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04日至2012年10月10日到长乐市国土资源局5楼工程管理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0月10日20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2年10月12日09时00分在长乐市国土资源局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公告所示2012-1号地块已于2012年3月7日出让,2012-2好地块已于2012年3月15号出让。因之前公示的公告中地块容积率未体现其下限(出让合同中已设下限),固出此公告将容积率予以修正。前公告相关信息如下:

1.参加竞买申请方式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必须于2012年3月5日下午5: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2.出让具体方式

出让人将根据竞买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2年3月6日上午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则该宗地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人,则该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3.公开出让时间及地点

拍卖定于2012年3月7日上午9:00在长乐市国土资源局举行;挂牌交易期限为2012年3月6日至2012年3月15日(含休息日),2012年3月13日前继续接受竞买申请,竞买登记时间为上述交易期限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中2012年3月13日截止时间为下午4:00),竞价栏地点设在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六楼。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2881377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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