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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实施 长乐查获首起酒驾

转载 2013/01/09 10:22:58 发布 来源:长乐新闻网 作者:长乐新闻编辑 811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长乐新闻讯:长乐市交管大队严格按照公安局强化酒驾毒驾整治行动的部署,1月7日晚,交管大队民警在联村路口设卡检查过往车辆。当晚20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见势想调头的可疑车辆,迅速上前将其拦下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身上有酒味涉嫌酒后驾驶,经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确定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44毫克,已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民警当即扣留其驾驶证,并要求将车辆交与其他驾驶人驾驶,同时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扣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的行政处罚。

  长乐市交管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驾驶员是交管新规实施后查获的首名酒驾驾驶员。酒驾害人害己,希望广大司机朋友,春节临近,酒席渐多,为了对自己负责、对亲友负责、对公众负责,请一定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长乐市有关部门提醒:从今年1月开始,交管大队将开展严查酒驾毒驾集中整治行动,不定时的开展统一行动,严查酒驾、毒驾违法行为,酒驾一查获,将扣12分并处罚款,扣证半年,达到醉驾的将入罪判刑,请市民拒绝酒驾、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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