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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警方破获“4.3”金峰故意杀人案(续)

转载 2013/04/09 13:16:41 发布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作者:长乐新闻编辑 1566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长乐新闻讯:4月7日,长乐市公安局发布消息,长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金峰派出所的全力配合下,充分发挥技术勘查、视频图侦、情报研判和调查访问等合成战威力,发扬连续作战,不惧困难的优良作风。经四天四夜的连续奋战,成功破获金峰锦凤村“4.3”故意杀人案。

  2013年4月3日6时许,群众林某某报警称在长乐市金峰镇锦凤村锦墩自然村集锦路路边有一男子死在闽AFL0xx小车上,身上有外伤。接到报案后,长乐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林捷局长、赵峰政委高度重视,指示要全力破案,长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组织侦技人员开展侦查。

  经调查,死者王某某(男,永泰县人)系凌晨3时由马尾送海鲜到金峰市场后即离开,在金峰并没有其它关系人,初步确定他杀可能性较大。专案组围绕被害人活动轨迹查找细微线索,一方面在金峰所民警陈检、刘志虹配合下调阅沿线近百个视频资料,运用图侦技术锁定嫌疑人作案时间及活动轨迹。另一方面专案组民警每天凌晨2时就赶赴金峰市场,与金峰早市上市时间同步,查找附近商家店铺及路人调查访问,摸排线索。

  经过连日来侦查工作,案件终于有了重大进展,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长乐市文岭镇人)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5日晚,专案组在长乐市金峰镇南华花园小区楼下将准备逃往外地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归案。但在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百般抵赖,企图蒙混过关。专案组即组织强有力的审讯力量,制定了多套详细预审方案,对陈某某展开审讯攻势,通过法律政策教育,以及利用掌握的现场勘查信息、汽车上遗留的痕迹物证,反复攻坚,终于摧毁了陈某某心理防线,于4月6日晚如实交待了其于4月3日凌晨4点许,在长乐市金峰镇锦凤村锦墩自然村集锦路路边因车费问题同死者王某某在车上发生纠纷,在扭打中持匕首将王某某捅死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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