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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感恩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设计项目

转载 2013/08/15 12:23:24 发布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作者:长乐新闻编辑 120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标 公

编号:榕兴建招 [2013]015 号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长乐市感恩初级中学的编号为榕兴建招[2013]015号的长乐市感恩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设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长乐市感恩初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校安工程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乐市感恩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设计项目(重新招标);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长乐市感恩初级中学;
2.3.    工程建设规模:① 教学综合楼1幢,建筑面积3500㎡;门房建筑面积50㎡,合计3550㎡; ② 200 米环形塑胶跑道占地面积5000㎡ ③ 操场及道路水泥硬化面积4500㎡、校大门一个,以及室外排水排污、校园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工程。
2.4.    投资估算:约人民币约11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1.6.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1.6.2  内容:含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1月,建设周期约12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若建筑专业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应与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3.4.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也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5.  投标人均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8 月 12 日至 2013 年 8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光盘、图纸)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13 年 9 月 5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标处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1040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长乐市感恩初级中学;
地址:长乐市古槐镇感恩村下营97号,邮编:350205;
电话:13706995987传真:   / ;
联系人: 郑秀斌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华林河边路 4 号华林御景月亮座 402 单元 邮编: 350003 ;
电话:0591--83372189 传真:0591--87806663;
联系人:严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账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 1008 7029 3180 0188 88 。
用途:长乐市感恩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设计项目(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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