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长乐市占前路西段(海峡路-营融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招商引资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长乐市占前路西段(海峡路-营融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转载 2013/10/10 11:28:50 发布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作者:长乐新闻编辑 137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长乐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JL2013-ZB2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市占前路西段(海峡路-营融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13]75号 文批准,项目业主为 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乐市占前路西段(海峡路-营融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乐市首占营前新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城市主干道,长度约为2.14公里,宽度为42m~56m,其中桥涵一座,长度约为134.71m(不含引桥),宽度约为38m。
2.4 工程费用总额:约人民币99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招标内容: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地形图修测、 岩土工程勘察,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灯照明、景观绿化、交通设施、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电力、燃气、通信)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
2.7招标范围: 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地形图修测、 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桥涵部分)、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
2.8勘察设计成果质量: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含交通安全评价专篇)、 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
2.9勘察设计周期:
2.9.1勘察阶段: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工程地形图修测和岩土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2.9.2设计方案提交阶段: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方案。
2.9.3可研和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评审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
2.9.4扩初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扩初设计文件。
2.9.5施工图设计阶段:扩初设计文件批复后2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9.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验收备案结束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咨询(市政)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备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长度2公里及以上和水域桥梁150米及以上的城市主干道或城市快速路的勘察设计任务;
3.4.本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个,成员均为独立法人。
3.5.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1310月 9 日至 201310月 14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小写:¥5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年 11 月 5930分 ,提交地点
为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
身份证和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复印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
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勘察设计及可研费用
8.1 本工程勘察设计及可研费用金额 300万元包干,其中设计费按¥ 250万元包干,勘察费按¥ 35万元包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按¥ 15万元包干。
8.2勘察设计及可研费用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长乐市西洋北路民生小区2#楼1503号,长乐市吴航街道建设路24号,邮编:350200;
电话:0591-27568868传真:0591-28687866;
联系人 : 董玉俤、高远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厦七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77600转662传真:0591-87877519;
联系人:小谢。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帐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008 7029 3180 0188 8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海峡路-营融路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 )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三层(惠航大厦旁)
已有0人点赞

自定义html广告位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