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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鹤上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招标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中信【2013】招字第19号-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市鹤上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招标(重新招标)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福州市水利局 以 榕水利水【2012】72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中央补助 ,招标人为 长乐市鹤上镇人民政府 ,现该项目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委托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乐市鹤上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招标(重新招标) ;
2.2建设地点: 本次长乐市鹤上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约为1124万元。本工程设计供水规模3800m3/d,拟新建加压泵房1座;拟敷设配水干管8863m,配水支管5701m,配水分支管63958m,工程涉及辖区内全部11个行政村,具体有岐阳村、新览村、仙街村、东平村、大厝村、大架村、白眉村、峰顶村、峰陈村 ;
2.3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中央补助 ;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 1124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6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10月15日至2013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 9 :30 时至 11:3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以 不记名方式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价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 。
联系人:林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长乐支行
账 号: 419558386426
开户名称: 长乐市鹤上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用 途: 长乐市鹤上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招标(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可以简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11月8 上午 10:00 时 ,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一份退保证金资料(含退保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单独用密封袋密封装好,以便于招标人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未递交退保资料不构成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依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水利信息网(slj.fuzhou.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平台(www.fzz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乐市鹤上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林部长
电 话: 13705962900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23 号冠茂都会 4 号楼七层
电话: 0591-88203396
联系人: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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