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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莲柄港重要主河道整治工程金峰段二期施工监理

转载 2013/10/30 10:02:26 发布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作者:长乐新闻编辑 83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招(榕)2013-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市莲柄港重要主河道整治工程金峰段二期(K16+800~K19+350)施工监理 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12)6号、长发改基(2013)154,155号、长发改基(2012)10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 ,现该项目 施工监理 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委托 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乐市莲柄港重要主河道整治工程金峰段二期(K16+800~K19+350)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长乐市金峰镇;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8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内容为:河道拓宽清淤、河岸护砌、污水管网工程、修建桥梁等工程全过程监理(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监理服务期要求:签订合同后,配合业主开展前期工作。本合同招标范围内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资料移交备案及保修期满止。
2.7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水利工程部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市政工程部分达到《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桥梁工程部分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JTG F80/1-2004)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或以上) 资质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国家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5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的一方为联合体的责任方(即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的相应资质条件 ;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3 年 11 月 4 日,每天上午 9 :30 时至 11:3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 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每个申请人只能出具一张介绍信,否则作废) 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若联合体投标须由责任方出具单位介绍信)。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5日上午9:30时,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乐市金峰镇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13805001950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184号珠宝城5层B区
电话:18705085882、13599845203
联系人:林先生
1 0 、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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