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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做好社会保险补贴

转载 2014/01/08 20:24:47 发布 来源:吴航乡情 作者:长乐新闻编辑 64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长乐新闻讯:从长乐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获悉,长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对象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已缴纳本年社保费和医保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保费补贴。

  56岁的林大伯今年第一次办理社保补贴,当他在补贴申报表上确认签字,被告知可以享受到1400多元的补贴时,高兴得眉开眼笑,一直称赞党和国家的政策好。

  陈大叔是前年办的社保补贴,去年外出务工忘了继续办理。8月初,长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人员知道后,立即通知他前往办理,日前已办好补贴申报手续。

  郑大伯2008年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2010年至今一直缴纳养老、医保费并享受社保费补贴,今年8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9月份就可以领到退休金。由于他缴纳了本年度8个月的养老、医保费,所以还可以享受到8个月的社保费补贴。他是许多因下岗失业后,享受到社保费补贴到退休的人员之一,也是人社部门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和深入开展“四个万家”主题实践活动的见证人。

  据了解,长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深入开展“四个万家”主题实践活动中,以帮扶就业困难对象为重点,以落实社保补贴为抓手,把深入开展“四个万家”主题实践与开展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就业援助政策的作用。在办理社保补贴过程中,把“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等服务程序贯穿其中,推进
“一站式”服务,得到群众的好评。

  据统计,今年长乐市共为465名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498420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406770元,医保补贴91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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