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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电力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大楼二次装修项目监理

转载 2014/01/24 23:14:50 发布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作者:长乐新闻编辑 91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福顺恒[2013]招字第A-08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电力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大楼二次装修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08]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乐市电力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大楼二次装修项目监理;
2.2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5043平方米,层数为15层,总投资约为3200 万元;
2.4监理工作内容:长乐市电力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大楼二次装修项目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2.5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6资金来源:自筹;
2.7工程建设地点为:长乐市。
2.8监理服务周期:为开工准备工作前一周、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2.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即66.01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和监理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4投标人和监理部人员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5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6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7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3.8近五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9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
说明:近五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5年;界定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工程同类同等界定为 房屋建筑 工程二级 。
3.1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1 月 25日至2014 年 1月 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元 ,以上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壹万叁仟 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2 月 28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原始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总监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 )、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 上发布。
9. 根据榕建招 [2011]24 号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
地  址:长乐市吴航镇西洋路13号,邮编:350200
电话:0591-27526345 ,传真:/ ;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层 邮编: 350001
电话:0591-87850812       传真:0591-87850812
联系人:王工、李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帐户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008 7029 3180 0188 88
保证金用途:“ 长乐市电力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大楼二次装修项目监理”(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本项目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 0591-28813893 。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长乐市郑和中路 190 号(惠航大厦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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