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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长乐市民:谨防3类常见通讯消费陷阱

转载 2014/06/27 10:45:43 发布 来源:吴航乡情 作者:长乐网 66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长乐新闻讯:手机和固定电话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通讯工具,但有时被不明不白地扣费让消费者着实闹心。近日,长乐市工商部门发布通讯消费陷阱警示,涉及私自开通收费业务、擅自更改手机套餐、套餐生效时间提前等,通过多起实际案例提醒消费者,在通讯消费中务必要多个心眼。

6月2日,李先生查询手机业务时发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的手机于2010年6月被办理了一项音乐套餐业务,业务费6元/月,至今已开通近4年。李先生当即找到运营商讨说法,运营商称由于时间较久,已无法核实当时具体情况,之后便没了下文。后经工商部门多次调解,运营商才同意退还2年费用共计144元,并赠送了一台价值150元的空气加湿器。

日前,林小姐到营业厅更改话费套餐时,被告知已经绑定了38元的套餐2年,无法更改成别的套餐。林小姐当场提出质疑,运营商重听电话录音后称,2013年12月曾打电话给她,建议她将套餐更改为38元套餐,并保底消费2年,开通后赠送1部手机。“可我根本就没收到赠送的手机啊!”林小姐很郁闷,便向12315申诉此事。经工商部门多次耐心调解,运营商终于同意取消该套餐,并退还林小姐多付的58.7元话费。

5月19日,李先生致电12315申诉称,他于3月31日在玉田镇一运营商营业厅申请了2年的光纤宽带业务,保底消费每月89元。工作人员告诉他套餐5月份生效,可4月1日套餐就开始生效了,李先生被扣费99元。“套餐生效时间提前了不说,还平白无故多扣了10元。”李先生要求运营商尽快处理此事,却一直没有得到回复。后经工商部门调解,运营商才退还多收的99元宽带费。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办理通讯业务时,一定要事先问清服务内容、费用额度、计算方式、有效日期等;对运营商推荐的优惠项目,要问清优惠实效,有无其他附加条件等;保留好相关凭证,并定期查看通讯消费记录,以便及时发现异常,申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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