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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整治统一行动:酒驾、无证、无牌、超载、不戴头盔

转载 长乐网CEO2014/11/02 10:43:14 发布 来源:长乐新闻网 作者:长乐网 62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长乐新闻讯:2014年10月30日,根据开展统一行动工作部署,长乐市交管大队组织201省道联合执法队到201省道江田镇区路段开展交通整治统一行动,严查酒驾毒驾、涉牌涉证、摩托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当晚21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部二轮摩托车上坐着三个人,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检查,摩托车突然加快速度冲过卡点,但被前方第二道卡点执勤民警拦下。民警询问驾驶员为何冲关,驾驶员一直不开口回答,问急了就小声的说“怕被你们警察抓了”,这时民警闻到驾驶员口中有酒味,经现场吹气检测,该驾驶员的酒精度达到44mg/100ml。经询问,驾驶员说他们三个系朋友关系,刚从海边某饭店吃饭,喝了点酒,还特意在海滩上吹了会海风,以为没有酒味了,没想到还是被查出酒驾,车辆是助力车,没有牌照。

民警要求驾驶员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但驾驶员都无法提供,加上载人超员、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该驾驶员共涉及五项交通违法即: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载人超员、未戴头盔。民警现场将车辆暂扣,对驾驶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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