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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樟港“蔚蓝海岸”验收未通过就交房:建造商或罚千万

转载 长乐网CEO2014/11/26 10:21:23 发布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长乐网 176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长乐新闻讯:长乐漳港街道蔚蓝海岸楼盘未经规划验收,就向用户交房。记者昨日了解到,按照相关法规,蔚蓝海岸楼盘建造商需要支付约千万元的罚款,开发商还要依照合同约定向业主赔偿。

昨日,长乐市住建局房管科林健科长表示,他也听说了蔚蓝海岸楼盘违规交房一事,如何处理他要翻看法规。随后,他拿出一本政策汇编。记者看到,政策汇编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在网上查到一份《蔚蓝海岸施工中标结果》,其中建设规模一项显示,蔚蓝海岸总投资额约4.8亿元。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处960万元~1920万元的罚款。

记者问:“这项罚款的执法单位——‘县级以上建设部门’是哪个单位,是不是长乐市住建局?”林健说,他也不清楚是哪个部门。

林健还表示,为什么蔚蓝海岸楼盘的业主只向报社投诉,没有向长乐市住建局房管科投诉?他希望业主能带着购房合同去长乐市住建局房管科找他。

另据了解,由于蔚蓝海岸的开发商存在逾期交房的行为,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依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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