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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新闻讯:2月3日,长乐市海渔局工作人员来到潭头镇大宏村农村信用社,为潭头镇渔民开展2013年度机动渔船油价补助资金信息核对工作。142个船主带着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先后核对了编号、船名、测算补助用油量、应发金额和存折号码后,依次在发放表上签名,一个个脸上都笑开了花。本周内,市海渔局工作人员还将分别去梅花镇、漳港街道等地,完成全市机动渔船油价补助资金信息核对工作。
我市2013年度符合补助条件的在册机动渔船共902艘,下达补助资金共9923.45万元。渔业每吨用油量补助为3780.99元,资金将通过银行转账到渔民个人账户,首批1200万补助金将于本周内发放到位。
据悉,我市机动渔船油价补贴工作从2006年开始,补助对象为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辅助渔船不作为补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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