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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职能部门深入商场开展“3.15”活动

转载 长乐网CEO2015/03/11 10:38:19 发布 来源:长乐新闻网 作者:长乐网 72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长乐新闻讯:3月9日,长乐市工商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走进电器商场,面对面向经营者开展宣传咨询,拉开了我市今年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序幕。

下午3点,城区长山湖商场国美电器店依旧不时有顾客在挑选家用电器。在店内偏僻的一个角落里,十来位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和商场员工围坐在一起,正在进行着热烈的交谈。原来,这是我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这里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这次深入电器商场,主要是针对一些基层员工在实践活动中出现的常见性经营误区,有的放矢,结合鲜活的案例,以例释法。深入浅出讲解了新《消法》中关于经营者的义务,使大家对新《消法》有了充分的了解。

同时,工商部门还对企业自行调处的消费纠纷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重点就消费调解工作的规范记录、调处原则、相关依据、处理程序等进行了现场指导。

据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指导企业规范经营,做好消费调解工作。开春以来,市工商局结合城乡群众消费实际,牵头组织市消委会、市315消费投诉服务台、市质监局、市食药局等职能部门,围绕今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月主题,创新“3.15”活动宣传方式,通过以扎实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商场、进企业”活动为抓手,解决广大消费者关心、社会各界关切的民生问题,着力打造“3•15”服务民生、促进消费和维护权益的品牌形象,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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