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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中招政策新调整 考生家长需留意

转载 长乐网CEO2015/04/21 10:33:10 发布 来源:吴航乡情 作者:长乐网 855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长乐新闻讯:近期,备受关注的福州市2015年中招细则出台。为让广大考生及家长更好地了解政策变化,市教育局中教科相关负责人就该政策的调整进行了详细解读。

今年秋季全面取消择校生

政策:今年秋季取消择校生的招生。普高在录取时,招生程序也有调整,先招统招生,再招报考第一志愿的定向生,未招满的定向生剩余指标调整为统招生指标,进行统招生二次录取。

解读:2012年,教育部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年来,我市逐步降低择校生比例,去年择校生比例占招生总数的9%,今年我市将全部取消择校生。

据悉,达标校招生包括正常缴费生和择校生,其中正常缴费生又分统招生和定向生。择校生取消,意味着所有考生只要被达标校录取,将全部以正常缴费生身份被录取。过去择校费为一级达标校(长乐一中、长乐侨中)18000元,二级达标校12000元,三级达标校(长乐二中、长乐七中、长乐高级中学)9000元,择校生取消后,对于广大考生家庭来说无疑是省下了一笔不小的开支。

而随着择校生的取消,择校生的代码也成为过去式,考生在填报普高志愿只需要按照招生指南填报代码即可。

定向生比例提高到50%

政策:定向生的资格为户籍(截至2015年5月8日)在本地,七年级至九年级(2013年1月1日-2015年6月12日)三个学年学习和学籍均在本地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班学生。

解读:对我市学生来说,“本地”指的是拥有长乐户籍。今年“定向生”录取办法为在正常缴费统招生第一次第一志愿所划投档线下20分以内,招“定向生”的优质普高以向本地招收普通班正常缴费生数的50%。数据显示,2014年,我市定向生的比例占招生总数的45.5%。这意味着普通初中校的毕业生进入优质名校的机会再次增加,有利于我市进一步发展均衡教育。

多项照顾政策瘦身

政策:针对优秀干部、三好生和文体比赛等的加分政策做了相应的调整,有多项录取照顾政策瘦身。

其中,省级电脑机器人竞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省级及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考生加3分或5分;获得全国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文艺比赛集体一等奖和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考生;获得福州市级以上主办的运动会及省级主办单项竞赛个人前五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加3分或5分。这三项的加分照顾调整为必须在2014年9月3日前获得者才可享受同分优先或加分,在这之后的将不再享受加分或者优先录取照顾。

同时,取消“设区市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的考生”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享受3分照顾和教师子女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享受3分的照顾政策。此外,把“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加3分”这一涉及人数最多的一项政策限制为,初中三年学习和学籍均在农村初中的“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同时加3分降低为2分。

解读:今年增加了“学习和学籍均在农村初中”的这一要求,将大大降低此类加分考生的人数。因为,要始终在农村初中就读,中途转学就不再享有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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