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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新闻讯:日前,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第五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通知》,部署开展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
根据《通知》,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正常经营5年及以上、取得卓越绩效的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企业,可于8月15日前向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往年已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获奖五年后可再次申请。值得注意的是本届申报范围扩大到服务业,包括金融、交通、商贸、物流、旅游、餐饮、物业、通讯、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积极申报。
据了解,获评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将由省政府奖励200万元,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获奖的企业或组织,从第三次获奖起,除奖励200万元外,由省政府授予当年度省政府质量卓越奖。
上述申报通知及相关申报表格可在省质监局网站统一获取(http://www.fjqi.gov.cn/xxgk/tzgg/201505/t20150526_460026.htm),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具体联系处室:质量管理与商标品牌处,联系电话:8373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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