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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出台《2015年畜禽养殖场整治拆除工作方案》

转载 长乐网CEO2015/05/21 18:11:33 发布 来源:长乐新闻网 作者:长乐网 160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长乐新闻讯:为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切实保护水环境,近日,长乐市出台《长乐市2015年畜禽养殖场整治拆除工作方案》,该方案对我市今年畜禽养殖场整治拆除工作的目标、范围、补偿依据和标准、资金安排和奖惩措施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根据我市整体发展布局,力争在2016年前完成全市畜禽养殖场整治拆除任务,彻底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据介绍,全市现有畜禽养殖场501家,其中猪场236家,禽场246家,牛场14家,羊场5家。按照我市整体规划要求,拟过渡保留10家养猪场,全市总出栏数控制在8.5万头。10家暂时保留的养猪场未限期完成标准化改造并达标排放的,将予以拆除。2015年重点对全市建设规划征用土地、重点工程用地、主要交通干线、重点流域、水源保护区等主要区域,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列入福州市减排整治对象但未建设完善治污设施的养殖场予以拆除。经初步统计,2015年拆除任务涉及畜禽养殖场199家,其中猪场158家,禽场36家,牛场5家。

《方案》规定,拆除补偿标准参照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湖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长乐市道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和周边县(区)的补偿标准,并结合原有养殖场拆除相关政策予以确定。具体标准:猪舍170元/平方米,鸭舍按简房补偿90元/平方米、牛场220元/平方米,附属设施补偿标准也做了具体规定。

同时,为扎实推进畜禽养殖场整治拆除工作,方案对资金安排和奖惩措施也进行具体规定,拆除经费分为补偿经费、工作经费、奖励经费和统筹经费四个部分。补偿经费按养殖场实际丈量面积及附属设施情况核算;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各按补偿经费5%核算;统筹经费按补偿经费8%核算,由市畜禽整治办和乡镇(街道)根据畜禽养殖场建筑档次及实际情况统筹使用。

此外,市委市政府对今年畜禽养殖场整治拆除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整治目标任务。市畜禽整治办、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通报畜禽养殖场整治拆除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不落实、进度滞后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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